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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1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2起,涉及13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3起,频繁报撤单超限7起,大额报撤单超限1起,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1起。对11名客户采取了10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2家会员采取了2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4起。对涉及的3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9名客户采取了4次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7起。对涉及的7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