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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16年7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92起。其中,自成交超限1起;日内撤单次数超限10起;客户(组)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超过10手)181起。
处理套保客户持仓合约价值超过对应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对应的ETF基金市值行为36起。
对上述行为所涉及225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