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使用本网站所有功能,
建议升级至IE9.0以上版本,或使用Chrome、Safari最新版本浏览。
为维护市场“三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切实履行加强自律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各类异常交易行为。2013年第四季度,我所对4名第三次出现日内过度交易或频繁报撤单行为的客户实施了限制开仓一个月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
编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违规事由 |
处罚内容 |
1 |
徐某 |
自然人 |
第三次日内过度交易 |
限制开仓一个月 |
2 |
龚某 |
自然人 |
第三次频繁报撤单 |
限制开仓一个月 |
3 |
陈某 |
自然人 |
第三次日内过度交易 |
限制开仓一个月 |
4 |
李某 |
自然人 |
第三次日内过度交易 |
限制开仓一个月 |
请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切实按照我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加强交易行为管理,理性合规交易,共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特此通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年3月6日
下一篇: 当前文章为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