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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专栏
股指期货引入合格投资者制度意义重大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中国资本市场也迎来的新的发展机遇。2009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工作,分析了资本市场发展形势,并就做好2009年重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会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在2009年要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这为我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平稳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九大工作中的第三项任务——稳妥推进市场创新,有序扩大对外开放中第一次提出了研究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这将对我国下一阶段的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推进带来积极影响。 


  中国证监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研究“合格投资者”制度将是进一步深化投资者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有益举措。确实,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参与金融投资的需求明显增长,投资者队伍也不断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呈现出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为了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注意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风险可测,可控,研究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将是一项重大创新。目前,国内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也都已经发展到相当阶段,具备了推进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基础,特别是在两年多来的股指期货筹备期间,针对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教育监管部门及业界已经广泛展开各项工作。适时引入“合格投资者”制度,强调投资者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前应具备一定的适当性条件,将有助于股指期货在“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上顺利上市和平稳运行。 

 
  股指期货作为管理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工具,有其自身的运行特点,与传统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都是存在明显的不同的。引入合格投资者制度,将有助于在投资者入市前就起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散户所占比例仍较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仍较繁重。在股指期货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在投资者教育和开户环节就强调“合格投资者”制度,引入“投资者适当性”测评,将有助于潜在的股指期货投资者正确理解股指期货运行特点及风险特征,使得股指期货能够提供给真正需要的投资者手中,使得有资金实力,有足够知识准备,有一定的期货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能够参与到股指期货市场中来。这将是股指期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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