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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动态
中金所修订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期货市场自律监管,加强违规违约行为查处力度,11月19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主体范围、违规行为、采取措施等方面进行优化和调整。《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查处市场违规行为是维护金融期货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发挥金融期货市场功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中金所坚决贯彻落实资本市场“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查处了对敲、虚假申报等一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案件,取得积极成效。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印发以来,中金所高度重视,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多措并举加强金融期货市场违规行为查处。

此次《办法》的修订,一是扩大违规行为查处的主体范围,将做市商等市场参与者明确纳入适用主体范围;二是补充和完善多项具体违规行为,新增会员违反会员管理规定、违反交易限额制度、做市商违规做市、违反信息管理或者系统管理规定、损害交易所声誉及以各种手段扰乱交易管理秩序的违规行为,完善影响交易秩序、违反持仓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细化违反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三是切实提高违规成本,修改和调整自律管理措施;四是完善救济程序,修改裁决与执行、纠纷调解等规定。

下一步,中金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不断践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监管理念,持续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从严打击金融期货市场违规行为,坚决维护金融期货市场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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