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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金融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与结算的公司制交易所。中金所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中金所,发展金融期货,对于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适应经济新常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金所以服务实体经济需要,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宗旨,通过向市场提供安全、高效、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及服务,促进金融风险合理转移与配置,提升金融市场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繁荣。

中金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订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交易信息,提供技术、场所、设施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中金所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积极推动金融期货新品种的上市,努力完善权益、利率、外汇三条产品线,满足参与者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采取全电子化交易方式,以高效安全的技术系统为强大后盾,在借鉴国内外交易所先进技术成果和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金融期货交易运行平台。

中金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形成多层次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市场安全运行。

中金所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跨市场协调监管、异常交易监控等一系列制度,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金所稳步扩大金融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加入国际期货行业组织,与境外主要交易所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做实信息共享与互换、人员培训、业务学习、产品开发等合作内容,满足境内外投资的跨境交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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